先秦时期城市的发展与经济增长
张念瑜
[提要] 农业的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前提。农业提供全社会的衣食、城市的劳动力和工业原材料;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类型是历史自然发展的结果。它具有建筑上的合理性,也符合经济节约原理。夏、商、西周时期的都邑是消耗性的政治城堡;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具有浓厚的商业气息。城市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正常秩序的建立,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作为经济中心,有利于专业化分工协作;城市形成的空间聚集经济和规模经济效益,促进了经济增长。
我在《中国历史GDP及其国际比较》一文中介绍过,中国社会从公元初年到1953年,人均GDP在450-600国际元(现价美元)之间波动。严格上讲,中国传统社会一千九百多年的时期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近于零。以现价美元计算,计划经济时期的人均GDP非常低。1961年中国大陆人均GDP为75.8美元,1981年为197美元,1995年为609.7美元,2001年为1053美元,2020年为10435美元,2021年年人均GDP80976元(见图1),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我们计算的结果表明,人均GDP与城镇化率的相关系数为0.901,与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的相关系数为-0.037(这可能与建筑业不属于工业企业有关)。
然而,中国历史上出现多次城市化建设高潮,但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没有巨大贡献。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在不同历史时期,城市化发展的特征是不同的。故此,分几篇文章来梳理中国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来解释19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
在先秦时期,城市建设发展史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史前的原始城邑建设阶段;二是夏朝、商朝和西周时期都邑建设时期;三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发展阶段。
一、城市、都市、镇市的概念
(一)邑、都、城、国、邦的含义
文明(civiliza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civilis”,意思是指“城市化”和“公民化”,引申为“分工”、“合作”。因而,文明是任何以城市发展、社会分层、政府形式和文字为特征的复杂社会。也就是说,城市的产生是人类文明史的开端。因而,研究城市的起源与发展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
在中国古文字里,邑、都、城、国、邦五个字有相同的含义,但差异是明显的。由于中国古代文化不懂得从内涵、外延上去定义概念(“名”),对概念的定义往往是循环解释的。《说文解字》:“邑:國也。”;国:“邦也。”(《说文解字》)。《周礼》注云:“大曰邦,小曰國”,等等。为了弄清这些概念的含义及关系,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解释:
第一,“邑”是居民聚居体。
邑的甲骨文是一个跪坐之人上面顶着一个口。“口”象四境或封域。《礼记•王制》: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其中“量地以制邑”,即以“四井为邑”。[1]“井”是古时的田制,也是一种垦田单位,1井为900周亩。[2]四井为1邑,1邑为3600周亩,分配36夫(或家庭)耕种。
邑与自然形成的聚落不同。它是由王国或诸侯所封建的。《史记·五帝纪》:“舜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唐代张守节对“聚”做正义:“聚,村落也”,也即自然村庄。而邑,是行政性建制。在甲骨文中出现了 “二邑”“十邑”“三十邑”等文字。[3]说明殷商王畿地区基层的建制成体系了。在商代,由于政治制度不发达,居民聚居体都称之为“邑”,但邑有大小尊卑之分:有一般的封邑或采邑,有大邑或王邑、方国邑。[4]
第二,邑、都与城。
都、城两字都没有发现甲骨文字。“都”字初见于西周晚期的金文。[5]西周“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6] “都”是行政中心、宗教中心与军事中心的三位一体,也可能有较多的人口。《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1都有36864夫,每夫1家按五口计算,共计18.432万人。当然,这只是一个制度上的“指标”,实际情况可能出入很大。但一个城邦或诸侯国有近18万人口,在当时就算规模很大了。都与城的范围是不同的。城是天子、诸侯、大夫所居住的地方。《战国策》卷二十:“古者……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其中“古者”是指西周春秋初期。但天子、诸侯等级森严,都城规模有严格的礼制。
第三,国与邦。
國字没有发现有甲骨文字,通常认为国字的早期字为“或”字。《说文》:或:“邦也。从囗从戈,以守一。一,地也。域,或又从土。”《說文解字注》:“(或)邦也。邑部曰:邦者,國也。”。“邦”从田。[7]所以,邦是指的疆域,有时国与城是等价的,如“匠人营国”。
《说文解字》:“邑,国也。”段玉裁注:“《左传》凡称人曰大国,凡自称曰敞邑。古国邑通称。”实际上,这里的“邑”是指诸侯的封地或封邑。[8]
(二)城市、镇市
市场是交易行为的总称。在传统社会,市场首先是一个交易的场所。这个场所一定是人们便利到达的地点。《周易·系辞下》:“包氏没,神农氏作……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这种市场是由公共部门举办的买卖场所。同时,在广大农村还应该存在民间的自由市场。
西周王都、诸侯国都以交通要道开设有市场。《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其中“面朝后市”是指朝廷要建在王宫南面,市场要建在王宫北面,即朝廷在前,市场在后;“市朝一夫”,郑玄注“一夫”为“方各百步”。这与《孟子 》《礼记》记载 的“一夫百亩” [9]是一致的。100周亩等于28.8市亩(19209.96平方米)。而在这个“方九里”的城市之内为“城”,城外再建筑一圈城墙,称之为“廓”。《管子·度地》:“内为之城,外为之廓。”根据周礼,诸侯国都的“市”占地面积相应要小。
政府开办的市场有围垣,开市关市有时间规定。进入市场的商品是有规定,有的货物是不准入市买卖的。[10]当时市场商品有车、马、奴婢、木材、器用、布帛丝麻、五谷、果蔬、禽兽鱼鳖、珍异等。当时的货币为贝币,以朋为单位,一朋有五贝、二贝、十贝等说法。而珠玉、铜(古称金)等物,也类同货币,但西周商品交易还是以物易物为主。据《周礼·地官·司徒》说明,市场最高官职为司市,旗下设有质人、廛人、胥师、贾师、司虣、司稽、肆长、泉府等等属官。[11]他们的职责主要有稽查商品、管理交易、管理物价、保护财货与征税。春秋战国时期,私人工商业得到较大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转型与发展。
镇市是小“城市”。“镇”是从宋代开始成为建制的,是中国特色。[12]
二、史前社会的原始城邑
关于中国的城邑的起源问题,我国学术界往往把“城市革命”归因于恩格斯所讲的“社会三次大分工”,即畜牧业同农业的分离、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商业的独立发展。[13]实际上,用恩格斯的“社会三次大分工”理论来解释中国的城邑起源问题是牵强附会的。我们知道,黄河中下游的华夏先民在一万年前就开始定居农耕生活。同时,他们也饲养家畜,从事着小商品经济活动。这种农耕文明的生产方式之“专业化分工”程度极低,并一直持续几千年。华夏民族的周边是游牧民族,他们亦牧亦商,也持续几千年。
农耕先民会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不断选择地理位置较好的地点聚族而居。在新石器时代中期,营造房屋已经很普遍。[14]新石器时代末期,聚落形态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城址的涌现。前3000年以前的仰韶文化晚期、大汶口文化阶段为史前城址初现时期。自公元前3000年开始,史前城邑进入了发展阶段;前2600-前2000年史前城邑进入了发展全盛时期。[15]
近代以来,我国在河南、山东、内蒙、浙江、湖南、湖北、四川等地挖掘出许多原始城邑。[16]有的城址已经发现成片的生活区、手工业作坊区、墓葬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夯土台基等。有的已有高台建筑、道路、城门等设施。[17] 1979年发现的湖南省澧县城头山遗址,距今5000~6000年,属于《史记》记载的夏代之前的“五帝时代”。城头山遗址已经具有十分完备的城市特征。现存墙体宽25-37米,城高2-4米。城址保存较好,平面呈圆形,由护城河、夯土城墙和东、西、南、北四门组成,占地76000多平方米(不包括护城河)。城中有宽阔的大道,城内经过精心的规划,居住区、陶器生产区、墓葬区、祭祀区、生活垃圾填埋区划分得井井有条。城头山遗址古城人口规模大约为3000~5000人,城内面积约为7.6万平方米。这样规模的工程建筑是有规划、有组织实施的。
三、夏朝、商朝、西周的都邑
(一 )夏朝的都邑
在先秦文献《左传》、《国语》、《墨子》、《司马法》、《吕氏春秋》、《礼记》等文献都记载有虞朝,并将虞夏商周四代连称。《尚书•虞书》也记载了尧的事迹,尧本身也是舜的岳父。这说明唐尧可能也属于虞朝,但尧与虞朝的关系不是非常清楚。目前,我国学术界和国史只是把夏朝作为第一个王朝。
夏朝(约前2070年--约前1600年)在考古学上相当于仰韶文化后期到龙山文化时代这一阶段,即距今5500 年--4000 年之间的铜石并用时代。这个历史时期万邦林立,“王国”开始形成。在传世文献中,有夏后都邑的记载,但有的没有考古证实。《世本》记载“鲧作城郭”。[18]鲧是舜的父亲,但没有讲在哪里建城。舜的儿子禹建立夏朝,“禹都阳城”。 [19]夏朝共历14世17帝,国祚472年。夏后氏的居地称作“大邑”或“夏邑”。文献记载夏族首领先后定居大夏、夏墟、高密、阳城、阳翟、晋阳、平阳、冀、安邑、夏邑、斟、帝丘、纶、原、老丘、西河、河南等17处(见图2)。这些都邑有的是同一地点而异名,有的具体地望均已无从考证。不过,学术界对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主体为夏文化的观点已基本达成共识。二里头遗址有宫殿区、手工业区和墓葬区。宫殿区有一号和二号宫殿。一号宫殿基址东西长108米,南北宽100米,面积为1.08万平方米(见图3)。相距150米的二号宫殿,夯土台基南北长72.8米,东西宽57.7-58米(见图4)。是由殿堂、回廊、围墙、大门组成的建筑群。[20]显然,在宫城之外建廓。
夏朝是由部落城邦联盟到封建国家的过渡期,因此没有明确的疆域。夏王室与夏部落的11支姒姓氏族在血缘上有宗法关系,政治上有分封关系,经济上有贡赋关系。夏王室与其他方国的关系要松散得多。根据《尚书·禹贡》记载,夏朝的行政区划采行九州制。大禹治水成功后,将中土分作冀、兖、青、徐、豫、扬、荆、梁、雍九州。又从九州攫取金属石矿,铸造九鼎作为国家权利的象征,因此“九州”成为中国国家的代名词,而“定鼎”意指建立政权。《墨子·耕注》说: “九鼎既成, 迁于三国”。所谓三国,是指夏、商、周三朝。《战国策》《史记》也有记载。对此,学术界是有争议的。[21]我认为,“九州”、“定鼎”不可能是战国时期的人臆造的。但禹划分的“九州”可能不是《尚书》上所划分的九州,可能局限于中原地区(王畿地区)。到战国时期才形成《尚书》中的“九州”区划。在夏朝,“九州”应该是九个行政区划,应该有都邑。这都是推测。
(二)商朝的都邑
约公元前1600年,成汤灭夏,建立商朝。商朝前后相传17世30王,延续600年左右。《尚书序》记载殷商“先八后五”,即成汤灭夏前八次迁都,而后五迁。王国维搜罗史料凑成八迁,即:“契自亳迁蕃”、契的儿子昭明从商邑(今河南商丘)迁都到砥石、契的孙子相土从砥石又迁回商邑、“相土迁泰山下,又复归商邱”、“商侯迁殷”、“殷侯迁商邱”、“汤始居亳”。[22]成汤灭夏,都邑为亳(今郑州市商城遗址),商王河亶甲从嚣迁都到相(今安阳市西)、商王祖乙从相迁都到庇(山东郓城北)、商王南庚从庇迁都到奄(山东曲阜)、商王盘庚从奄迁都到殷(安阳市西北殷墟遗址),帝辛设陪都于朝歌。目前,郑州商城和安阳殷墟均已挖掘。
商朝的政治地理可分为内服(王畿)、四土和四至三个层次。到晚商,逐渐形成天下体制,即以大邑商为天下中心。[23]之外是郊鄙(属于内服),再之外为外服(包括诸侯四至)(林欢..p.32)。内服(王畿地区)仅限于河南北部、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邦畿千里”,千里之外为四土(外服)和四至。这些地区包括今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江苏、陕西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陕西、江苏的剩余土地,辽宁,甘肃,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这些地区存在部落或方国(见图5)。
商王朝与周边方国的关系应该比夏朝要紧密。有的方国与商王朝是敌国,有的是友邦,有的时敌时友。[24]商王朝十分重视筑治交通干道。在甲骨文中用“行”表示道路。并设军队路守,也称“枼陮”(或驿站)。商代的道路分三个部分,一是大邑商和王畿内的道路筑治。《管子·桓公问篇》云:“汤有总街之庭,以观诽也。”总街是四通之道,宫室建于四通八达的道路旁,便于了解民情。偃师商城城内道路纵横交错,主次相配,构成棋盘式的交通网络。二是以殷墟王邑为中心向四方辐射的国家道路交通大网络;三是方国内部的道路的修筑。通过修筑道路与各地建立联系,便于派遣军队和运输赋税、贡物,以及人员交流。客观上也便利了贸易往来。
商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商王朝将土地“分封”给贵族。然而,按照古希腊和西周历史的记载,专门打仗的应该是统治集团的贵族、公民。商朝也不会例外。因而,殷商本族的贵族和“众人”要打仗,甲骨文卜辞:“王大令众人曰协田。”。[25]反映“众人”是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商代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主要是庶人和农奴。农业也是商代的主要产业,畜牧业则是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农业区域在黄河中下游地区。粮食作物主要是稻、黍、稷、麦、菽。[26]从事农业的家庭会饲养家畜家禽。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有木器、石器、骨器、蚌器等,考古发掘出少量的青铜农器,如锸、凿、铲、锥、戕和青铜耒耜和锸銍、青铜鐝镰修刀等。关于青铜犁铧问题存在学术争论。殷商整地的工具主要用人力的木制的耒耜,此外还有少量的铲、镬、锸等。[27]整地是影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关键环节。这种主要依靠人力的早期农业,其劳动生产率是非常低的。因而,当时农业、畜牧业不可能支撑起过多的非农业人口或都邑人口。
商代大邑和各方国的都邑的人口结构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统治者及贵族;二是军队、三是官办手工业者及家庭;四是杂役和奴婢等。同时,都邑里出现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因而,商代的都邑有宫城、住宅、街道店铺、手工业作坊,以及从四面八方输入而来的原材料。实际上,都邑是一个消费性聚居体。
商代王邑的宫城大大超过了夏朝。郑州商城的平面近似于长方形.城垣周长6960米,东城墙和南城墙各1700米,西城墙各1870米,北城墙各1690米。总面积为4332.4市亩(288297平方米)(见图7)。当时宫殿和民宅都是木构架结构(见图8和图9)。虽然郑州商城挖掘出板瓦,[28]并没有广泛使用。墙也不是烧制砖砌成,而是用木柱外塑泥混合而成(见图10)。但建筑城墙的工作量大。当时城墙用夯土“版筑”的办法,城墙有较大的坡度。有关方面估计,郑州商城城墙夯土量达87万立方米。[29]如果一个役夫每天定额运输3立方米,需要9700个役夫干一个月。
(三)西周的都邑
大约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姬发带领周邦和800诸侯联军起兵讨伐商王帝辛(纣),最终灭商建周。周朝建立后,周武王和周公旦以宗法制为基础,分封姬姓宗室子弟和功臣为列国诸侯,按五等爵位(公、侯、伯、子、男)分封。其不及五等者为附庸。《荀子·儒效》:“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又说:“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礼记•王制》说天下共分九州(含王畿),每州 “方千里”。[30]共有249个大国、451个次国, 1023个小国,共计1773个国。其中王畿地区93个国。[31]实际上,当时的“国”是部落。大国、次国、小国并不是并列的,小国属于大夫,次国、大国属于聊大夫等。诸侯国有五等,各诸侯平均拥有25个国。
周王室完善了天下体制。周王室以中国自称,其外邦按照方位概称东夷、西戎、北狄与南蛮。[32]并根据距周王城的远近而实行“五服制”。[33]实际上,周王室与东夷、西戎、北狄、南蛮也是时敌时友的关系。
周王室对道路基础设施筑治高度重视。西周的交通路线,大抵以宗周(今西安)与成周(今洛阳)之间的大路为主轴,然后由成周辐射四周及东方平原上的诸侯和方国。各诸侯国、方国内部也有四通八达的道路。周王城纵横各九条道路,南北道路,宽九条车轨。郊外道路共分为路、道、涂、畛、径五个等级,并根据其各自的功能规定不同的宽度,如“路”乘车3轨,“道”2轨,“涂”1轨,“畛”走牛车,“径”为走马的田间小路。西周仍然实行“车战”。周王室在镐京(今西安)驻有“西六师”,在成周屯驻“周八师”,只有通畅的国道,这些军队才能随时征伐平叛,稳定局势。因而,干线道路平坦宽阔,[34]道路两旁种植树木,道路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驿站。[35]
西周时期,周王室分封建国。受封诸侯在封地建立国都,并出现“城邦”国家和专业商人,城市数量增加,城市设立固定的市场。国家对城市建设有严格的规划和礼制(曹洪涛:13)。根据《考工记》记载,天子都城占地面积为方九里,公国都城七里,侯伯都城五里,子男都城三里。[36] Paul Wheatley以《史记》《竹书纪年》为依据,他假定西周91个城市的位置(见图11)。
西周建立了乡野制,推行职业军队制度。在王畿地区实行“六乡六遂制”。乡人专职军事,遂人从事农牧业。并推行井田制。与殷商相比,西周的农具、农产品种类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但沟洫制、轮耕制得到了普遍推广。到西周晚期,井田制开始松动。[37]齐桓公二年(前684),全国人口为1184.1923万人,有1200国。[38]
周文王在沣水西岸上营建丰京,周武王在东岸营建镐京。丰镐遗址面积为17万平方米,小于京都“方九里”(140万平方米)的礼制。周武王营建的成周(洛邑),宫城为1578.63万平方米,外城廓为84716万平方米,[39]则大于王都“方九里”的礼制。这说明西周都邑建筑规划及礼制尚未建立。都邑礼制应该是由周公及其后来者所订立。
在西周,无论是都邑还是住宅,都有规划礼制。建筑设计也体现了天人合一、尊卑有序、男女有别的原则。在建筑技术上有明显的进步。房屋仍然是木构架结构,墙体采用夯土版筑,屋顶已经使用烧制的瓦(见图13和图14)。
四、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发展
东周分为春秋(前770 -前476年)和战国(前475-前221年)两个阶段。西周灭亡,诸侯拥立被废的周太子宜臼为王,史称周平王。周平王将京都从丰槁(今西安)东迁洛邑(今洛阳),史称东周。
春秋时期,周室衰微,诸侯群雄纷争,形成“春秋五霸”。当时齐桓公提出“尊周室,攘夷狄,禁篡弑,抑兼并”(尊王攘夷)[40]的思想,因此周天子于表面上仍获尊重。但诸侯之间战争与兼并不时发生。春秋242年间,有36名君主被臣下或敌国杀死,52个诸侯国被灭。[41]战国时期,周王室退化为两个“小国”(东周国和西周国),并形成“七国争雄”的局面,最后由秦始皇统一中国。战国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大规模变革,例如郡县制取代封建制,私田制大量出现,、铁器被广泛应用,灌溉农业得到推广,粮食单产普遍提高,使得人口增长(表1)。在此基础上形成百业兴盛,百家争鸣 ,私营工商业不断繁荣,促进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一)春秋战国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加
随着各地诸侯和方国的发展,春秋战国城市的数量是不断增加的。春秋242年中,城邑的数字,依Wheatley的估计增加了375个。[42]顾栋高的《春秋列国都邑表》列了386个都邑:计周(40),鲁(40),齐(38),郑(31),宋(二11),卫(18),曹(9),邾(9),莒(13),纪(4),徐(1),晋(71),虞(2),虢(2),秦(7),陈(4),蔡(4),许(6),庸(3),麋(1),吴(7),越(1)。[43]
到战国中期,形成秦、楚、韩、赵、魏、齐、燕七个诸侯国称雄的局面。小国尚有东周、宋、卫、中山、鲁、滕、邹、费等国。至战国时期结束时除被沦为秦之附庸的卫国外,其他诸侯国都先后被七国所吞并。也就是说,诸侯国的数量大幅度减少。
然而,战国时期的农业生产则不断进步,人口成倍增长(见表1),城市人口增长得更快。因而,各诸侯国普遍推行郡县制。但郡与县之间没有形成规范的关系。在西周、春秋时期,县下设四郡;[44]战国时期,郡下置县。战国早期,只有魏设西河郡,楚设宛郡。战国中期主要大国各设有三至五个郡不等。战国后期变化很大。随着其他诸侯被灭,秦设郡达到36个。实际上,在战国时期,县制是基础。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全国设41个县;齐愍王时期(前300—前284年)有72县。其他可考的诸侯之县如:韩(48)、西周国(3)、东周国(4)、赵(117)、魏(94)、楚(92)、燕(40);秦后来征服的陇西郡(17)、上郡(19)、巴郡(8)、蜀郡(13),[45]战国中期有568个县。每个县均有县邑或县城。因而,战国中后期的城市远远超过了春秋时期。
(二)春秋战国城市的规模问题
周代都邑礼制应该是周公及以后制定的。虽然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但都邑建筑规划礼制还是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的。《左传·隐公元年》记载,郑国大夫祭仲向郑庄公(前757年―前701年)谏言:“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晋代杜预注:“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过百雉。”(见表2)。显然,春秋时期,都城礼制得到遵守。
到战国时期,主要诸侯国的都邑成为了名都。据汉代的《盐铁论•通有篇》追述战国的大都市:“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丘,郑之阳翟,三川之两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也。以上各地都因位居交通中心而成为名都,其中只有小部分也兼具政治功能,如临淄即为齐国的首都。若加上后一类,则大都市中尚须包括曾为国都的安邑、大梁、郑、河南、洛阳、鄢郢、寿春、陈、濮阳、雍、咸阳各处。再加上定陶、邓、宛、宜阳、吴会,大约战国时代的中国有二三十个头等的大都市。
从考古资料来源,战国列国都城的占地面积都僭越周礼规制,基本上在10平方公里以上,燕下都城址达32-48平方公里,[46]都城的人口密度也大幅度提高了。例如,齐国都城临淄故城分大、小城两部分,小城在大城西南(见图15)。两城总面积15平方公里。辟11门。城外建护城河。小城为宫殿区,约为307万平方米(群力. 1972)。春秋时,临淄有4万人,到齐宣王(约前350-前301年)时,“临淄之中七万户”。[47]每户按五口计算,共35万人,每户按三个男丁计算,有21万男丁。显然,临淄人口密度由春秋时期的2667人/平方公里上升到战国的23333人/平方公里,比现在北京都市区(2571人/平方公里)要高九倍。对此,我还是怀疑的。
(三)随着土地私有化和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城市不断发展
在西周时期,土地国有或封建主所有,工商业由国家或诸侯所垄断。因而,西周基本上属于封建统制经济或诸侯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西周晚期公田(井田制)开始出现动摇。[48]到春秋战国时期,宗法制、封建制不断遭到破坏,人口流动加剧,土地私人占有和买卖非常普遍。在土地私有制的驱动下,铁器和牛耕的推广使用、农业灌溉系统的建设,加上各地区因地制宜,[49]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粮食单位产量成倍增长。李悝(前455-前395年)时代,每周亩产粟1.5石。[50]按照1石等于30千克计算,折合每市亩156.14千克。《管子·禁藏篇》:“岁兼美恶, 亩收一石。”即好坏土地平均每市亩104.1千克。到战国晚期,粮食混合平均亩产216市斤,人均占有原粮921市斤。[51]根据《秦律十八种·仓律》有关政府给服役的隶臣妾的粮食供应情况来看,[52a]战国后期粮食产量比战国早期有较大的提高。粮食的丰富,为非农产业和城市化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因诸侯兼并等原因,原官府的百工和工商业者自谋生计,促进了私人工商业的发展。当时,各诸侯国出于发展经济,也在政策上加以鼓励,如卫文公在复国过程中, 采取“通商、惠工”[52b]等措施, 使卫国经济很快复苏。国有工商业和私人工商业的发展,必然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见表3)。
(四)城市形态与城市建筑的特点
1.城市的城郭形态因地制宜,各具特色。李自智(1997)把东周都城分为四类:第一类: 宫城位于郭城之中, 形成环套的格式,如鲁故城、魏国安邑故城及楚纪南城;第二类:宫城与郭城分为毗连的两部分,如齐故城、郑韩故城、燕下都故城和中山灵寿故城;第三类:宫城与郭城分为相依的两部分,如赵邯郸故城;第四类: 有宫城而无郭城,如侯马晋都遗址。
2.城墙高大,有各种军事设施。为了适应战争防卫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城址基本上都选在易守难攻、依山傍水之处,控制交通要道。城市的防御设施加强。高大的城墙成为这一时期城市的突出特征。如赵奢所说:“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53]关于城市的攻防守备,《墨子》中的备城门、备高临、备梯、备水、备突、备穴、备蛾傅、迎敌祠等篇都有论及。
3.城市各区功能明确。宫城位于全城地势最高的地方,以显示王权的高贵;城郭内有住宅区、手工业作坊区、市场、街道;在城中或城外,有专门的墓地,王族有专门的陵园,构成城址聚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城墙建筑使用石头和烧制砖。夯土版筑仍然是城墙建筑的基本方法。房屋顶部普遍使用烧制的瓦。
5.房屋为木构架,并且抬梁、穿斗、井干三种主要木构架体系基本成熟。实际上,在东周,中国的建筑文化也基本形成。
五、先秦城市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一)农业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前提
城市化发展的前提条件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是社会具有剩余粮食的生产能力;二是存在剩余农业劳动力。实际上,农业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单位垦田产量的提高。这涉及到农具的创新、品种的优选、耕作方式和田制的创新等。
早期农业劳动生产率受约于“整地”的效率。先民由刀耕火种过渡到夏商西周时期的耜耕;[54]由耜耕过渡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牛拉犁耕。到战国时期,铁农具得到普遍推广。实际上,春秋战国时期的铁农具和牛拉犁耕,使农业劳动生产率至少提高二十几倍。在商代“众人”“协田”。用的都是人力翻地,是人力的大规模生产,[55]并且,“众人”不应释为奴隶。古代奴隶是不打仗的。他们是殷商本族的族人。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非农人口的比例是十分低的。西周实行井田制,井田制却又是以沟洫制为基础的,农业比殷商要发达。加上统治地域扩大,故西周时期周本族的族人才可专职军事而不从事农牧业。故西周城市人口或非农人口的比例高于夏商时期。战国时期,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城市人口或非农人口的比例更高。
西周的沟洫制只是建立了完善的农田排水系统。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竞相组织开发农业灌溉系统,粮食产量成倍增长。[56]据计算,战国时期粮食混合平均单位产量为216市斤/市亩。显然,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的提高,促进了人口增长,为工商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我们在前文已述,战国中后期,天下有县邑568个,假定每个县邑平均按5000人计算,500个县邑共计城邑人口250万人;大城市20个,平均每个城市按5万人计算,小计100万人;中型城市30个,小计60万人。天下城市人口410万人,城市人口比率为20.5%。
(二)夏、商、西周时期的都邑是消耗性的政治城堡
夏、商、西周时期的都邑是当时的政治中心、宗教中心和军事重地。都邑的主要人口是国王、百官和贵族、军队(统治集团族人为主)、杂役和奴婢。另外,有一定数量的官营手工业、商业从业人员及家属。西周时期,手工业者多为“自由人”,但地位低于普通人民。[57]手工业和商业是为统治集团和国家服务的。手工业种类很多,主要有丝绸、麻类纺织业,造车造船业、制陶业、青铜业、制玉业、兵器、生产工具等百业。都邑的物资来源全部依靠赋税、贡物。都邑的建筑全部依靠徭役和奴隶、罪犯的无偿劳动。所以,这个时期的都邑是消耗性的政治城堡,加上统治者穷奢极侈,浪费性消费,必然导致政府成本大幅度上升,阻滞经济增长。[58]同时,都邑建设本身是附着公共物品的,如四通八达的道路,客观上有利于商品流通;另外,都邑驻扎的军队和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正常秩序的建立,促进经济增长。[59]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化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
1.官营工商业和私人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先秦时代和秦汉至清帝国时期,一直存在公营或官营工商业。从春秋晚期开始,出现工商业私人所有制。[60]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工商业属于氏族所有制或封建主所有制。[61]到战国时期,由于普遍推行郡县制,“工商食官”变成了公营或官营,地方官营工商业也向社会供给商品。[62]到春秋晚期,礼崩乐坏,诸侯之间的矛盾、兼并等原因,[63]导致“食官”的工商业者大量流入社会,出现了大量的不受官府束缚的新兴的自由的工商业者。[64]事实上,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65]“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的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66] “分工和交换是私有财产的形式”。[67]显然,私人工商业的出现,表明城市社会分工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私人所有制越完善,社会分工越发达,国民经济越发展。
2.城市产生的巨大的规模经济效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先秦的城市都处于交通要道,城市的辐射圈也是市场交易的范围或社会分工、交易的范围。规模经济的实质是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降低。这也被称之为规模收益递增。城市造成规模经济的原因主要有:专业化、学习效应(学习曲线)、运输和采购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经济性,等等。在战国时期,出现了大工业主。他们往往“富至百万” , 与王者相埒。这些工业主除了以丹砂致富的巴寡妇清外, 其余如赵之卓氏、程氏, 宛之孔氏, 曹之郁氏都是“用铁冶为业”而致富的。[68]虽然工艺技能较高的手工业仍然由官府所垄断,但私人工商业者针对社会需求量大的治铁产业,利用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将规模经济发展到极致。
3.城市形成的空间聚集经济(Economies ofagglomeration),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空间聚集经济也是产业集群效应。它包括因产业聚集带来的知识扩散、上下游产业关联(供应链)与劳动力市场共享等。因此,聚集经济本质上是范围外部性,使城市经济的收益报酬递增。在先秦的城市规划中,安排了一个很大的区域用于手工业生产基地,并造围垣设置市场。以此发挥聚集效应。
六、结束语
这篇文章,题目很大,详细写,可扩展为一本大部头的书。同时,由于古城建、住宅建设是一门很专业的学问,我在写这篇文章前进行了有关知识的“扫盲”。同时,先秦城市与经济增长方面的数据较少,很难做计量经济分析。因而,这篇文章属于读书笔记。
第一,农业的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前提条件。
先秦时期,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80%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农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推动农业不断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农业生产工具的不断进步。
1836年,丹麦考古学家G•J•汤姆森根据人类在不同时期使用的生产工具,将人类文明历史划分为“三时代系统”(Three-agesystem),即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与铁器时代。[69]在铁器普遍使用以前,生产工具包括木器、石器、骨器、蚌器和青铜器。铁器的普遍使用结束了石器和青铜器工具。然而,从世界历史发展情况来看,青铜时代最早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的苏美尔文明;最早的铁器是由古埃及与苏美尔人所生产的。斯塔夫里阿诺斯认为商掌握了种植小麦、冶炼青铜和制造马拉战车的技术。[71]但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夏朝之前的史前遗址挖掘出青铜器;[72]在夏代遗址(登丰王城岗遗址)也挖掘出青铜器。[73]青铜器生产使用的盛期则为殷商和西周。由于冶炼铁需要比青铜更高的技术要求,虽然西周晚期出现了铁器,[74]但铁器的广泛使用是在战国时期。从我现在掌握的资料来看,我还没有弄清楚当时世界技术传播的方式与途径。
我们在前文已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关健环节是“整地”。史前农业是刀耕火种,夏商西周时期用耜耕;春秋战国时期为牛拉犁耕。到战国时期,铁农具得到普遍推广。农业劳动生产率至少提高二十几倍。
2.由国家分田到户过渡到封建主土地私有制。夏、商、西周实行土地国有制(或王有制),国家或封建主根据庶民每夫分配100周亩(28.8市亩)土地,庶民向国家或封建主交纳10%左右的地租。[75]西周晚期,公田制或井田制开始破坏,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和新的郡县制的建立,封建主土地私有制逐步建立。国家在租税征收上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即由原来每夫按照分配土地数交租过渡到按实际占用田亩数交税。
3.由沟洫制过渡到灌溉农业。先秦时代的农业是统制经济,与井田制和阡陌制相适应的只是农田排水系统(沟洫制),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竞相开发建立灌溉农业。
随着农业生产工具、农业耕作制度和田制的进步与改革,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产量成倍增长,到战国时期,天下人口达到了2000万人,城市人口达到了400万人,城市人口率为20%以上。
综观中外历史,农业的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前提条件。先秦的城市建设是如此,后世的宋代也是如此。1979年以后城镇化发展也是如此。西欧十二世纪的商业革命和城市化运动,也是得益于之前的农业革命。
第二,建筑技术不断进步,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城市形态、建筑物结构类型基本成熟。
生产工具的进步也不断促进了建筑技术的进步。我国现代流行的建筑材料,到战国时期基本定型。夏商周三代已经出现砖、瓦、[76]石灰[77]等基本建筑材料;建筑城墙和宫殿时也使用石、沙、夯土“版筑”、[78] “糯米汁”(粘结)、木材等材料和技术。西周时期,屋顶已经使用烧制的瓦;春秋战国时期,城墙和房屋墙体普遍使用石和烧制的砖;到战国时期,形成了枱梁(叠梁)、穿斗、井干式三种木构架房屋结构。
史前社会的原始城邑、夏、商的都邑只有宫城,到西周开始有廓。到周公执政后,逐渐形成了都邑、房屋建筑规格礼制。春秋时期的都邑基本上遵循了周礼,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规模大大超过了礼制。殷商时期的都邑已具备防御功能。工程浩大,根据估计,郑州商城城墙夯土量达87万立方米。到战国时期,城市的防御功能更加明确,城墙多为石、砖砌成,建有各种机关,工程浩大。
先秦时代的城邑并不是首先因商业而自然形成的。它一开始就是以政治城堡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政治集团对城邑的选址会综合考虑地形、环境、交通等诸多因素。周代关于城邑的选址(堪舆)和城邑建设规划已经由经验上升到建筑规制。《汉书·艺文志》中所讲的形法家的研究内容有“遍查天下的地形,以营建城郭和宫室”。但这些著作失传了。另外,《考工记》、《管子·乘马篇》、《墨子》《吕氏春秋》对城市建设规划多有论述。实际上,到战国时期,中国传统的建筑文化基本形成。
第三,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制度、建筑成本及其建筑结构类型的历史选择。
建筑物结构包括(房屋)建筑的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两个部分。在古代,欧洲建筑物是砖石结构,先秦建筑物是木构架混合结构。2000年我曾参观希腊古奥林匹亚遗址,看到的建筑用石都是巨型的花岗石,中世纪欧洲的城堡也是砖石结构。到战国时期,中国的城墙中间部分是夯土,如长城的中间部分是沙石土、石灰和糯米汁混合而成,两边外墙是砖石。
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基本上掌握了砖石结构和木构架结构的建筑技术。为什么先秦的中国却选择木构架建筑类型?在学术界是存在争议的。刘致平在《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一书中认为中国文明的发源地—中原等黄土地区,多木材少佳石,故石建筑甚少。[79]李约瑟《中国技术史》一书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肯定地不能说中国是没有石头适合建造类似欧洲和西亚那样子的巨大建筑物,而只不过是将它们用之于陵墓结构,华表和纪念碑,并且用来修筑道路中的行人道,院子和小径。”李约瑟认为中国古代选择木构架结构建筑类型与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他认为中国历史各时期没有过与之平行的西方文化所采用的奴隶制度形式。西方当时可同时派遣数以千计的人去担负石工场的艰苦劳动,中国则不能。当秦始皇这样有绝对统治权力来驱役人建筑万里长城时,中国木构架建筑类型已基本形成。但中国学者认为社会制度与生产力也不是中国古代选择木构架建筑类型的决定因素。中国古代选择木构架建筑类型是长期发展的结果,用木构架混合结构一直被认为是合理的构造方式[80]。
实际上,中国古代选择木构架建筑类型,是由经济、文化和建筑技术等诸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知道,夏商周属于“封建社会”,奴隶人口比重最大的是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俘和抵抗国的臣民。所以,夏、商、西周没有数以万的奴隶可用于搬运巨石来建筑,也没有铁器来修整石头。同时,建筑砖石城堡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而古代的国王或皇帝也不愿意居住前朝的宫殿,却愿意用几十年的时间建筑自己的陵墓。
实际上,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类型是历史自然发展的结果。它具有建筑上的合理性,也符合经济节约原理。故此,木构架建筑类型也流行于东亚、东南亚广大地区。
第四,城市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先秦时期的城市前后分为两种类型:夏、商、西周时期的都邑是消耗性的政治城堡;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具有浓厚的商业气息。两者推动经济增长的方式和力度有较大的差别。但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的差异并不明显。
先秦城邑的建筑与交通运输网络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同步的。交通运输既是统治的物质基础,也是开展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以行政区划而形成的各级城市,是地方的政治中心、宗教中心、军事中心和经济文化中心。显然,城市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正常秩序的建立,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到战国时期,城市作为经济中心,有利于专业化分工协作;城市形成的空间聚集经济,会促进城市经济的收益报酬递增;连接城市的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会促进城市工商业规模效益的提高。但是,如果统治者超出本国、本地区的财力、物力、人力来建筑宫殿城堡,不节制地增加军队和公共部门,必然会使城市经济不堪重负而使城市失败,甚至导致政权更迭。
注释
[1]《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2]西周、春秋时期,“田”也是一个计算单位。《说文》:“树谷曰田。象四囗。十,阡陌之制也。”《国语·鲁语》记载季康子欲以田赋。《注》:“田,一井也。”《管子·乗马篇》:“五制为一田,二田为一夫。”西周的铜器铭文中有关于周王赐臣下“一田”、“十田”、“卅田”、“五十田”的记载。郭沫若(1977)说:“井田制是有两层用意的:对诸侯和百官来说是作为俸禄的等级单位,对直接耕种者来说,是作为课验勤惰的计量单位。有了一定的亩积两方面便都有了一定的标准。”(郭沫若,1977.奴隶制时代[M].人民出版社,第29页。)。
[3]杨升南,马季凡,2010.商代经济与科技[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74页。
[4]宋镇豪,2010.商代社会生活与礼[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pp.10-19。
[5]宋镇豪,2010.商代社会生活与礼[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p.11。
[6]《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7]马如森,2007.殷墟甲骨文[M].上海大学出版社,p.350。
[8]《史记·晋世家》:"赏从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9]《孟子·万章章句下》:“者之所获,一夫百亩。”
[10]《礼记·王制》关于西周市场管理的禁令:“圭璧、金璋、不鬻于市;命服、命车,不鬻于市;宗庙之器,不鬻于市;牺牲,不鬻于市;布帛精粗不中度,幅广狭不中量,不鬻于市;奸色乱正色,不鬻于市;锦文、珠玉成器,不鬻于市;衣服、饮食,不鬻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木不中伐,不鬻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鬻于市。”
[11]《周礼·地官司徒》:“质人:中士二人......廛人:中士二人......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则一人。司稽,五肆则一人。胥,二肆则一人。肆长,每肆则一”。
[12]张念瑜.中国镇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R]. 弩之博客:https://zhangnianyu.blogchina.com/578772623.html#article。
[13]恩格斯,1995.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1884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pp.163-166。
[14]刘庆柱2010.中国考古发现与研究(1949-2009)[M].人民出版社,第119页。
[15]余介方.从史前城址看中国文明的起源[J].中原文物,2000(4)。
[16]李孝聪,2007.p.35;赵奉青,2011。
[17]刘庆柱2010.中国考古发现与研究(1949-2009)[M].人民出版社,pp.188-189。
[18]战国史官所作《世本》,问经常刊,清嘉庆七年九月刻本第1页。
[19]战国史官所作《世本》,问经常刊,清嘉庆七年九月刻本第3页。
[20]陈旭.2001.夏商考古[M].文物出版社,pp.40-47;邵世媛,鲍培瑜,王劭璞,惠梦迪.夏朝No.1宫殿的模型建构研究[j].山西建设,2017(3)。
[21]一夫.九州九鼎溯源[J].炎黄春秋1996(8);覃雨甘.夏禹何能划九州[J].贵州文史丛刊 1989(2)。
[22]王国维2008.王国维考古学文辑[C].凤凰传媒出版集团、凤凰出版社,pp.28-30。
[23]“商邑翼翼,四方之极”(《诗·商颂.殷武》。通常注家把“极”释为“榜样”或“准则”。翻译白话文为“ 盛大的商业王都,是天下的榜样(或准则)”。
[24]林欢,2010.pp.257-258。
[25]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制文明动植物馆:http://flgj.cupl.edu.cn/info/ 1072/2164.htm。
[26]杨升南,马季凡,2010.p.96。
[27]黄树余.简析商代农业的生产技术[J].传承,2010(12).
[28]曾晓敏;韩朝会;宋国定;李文健;张清池;王蔚波.郑州商城宫殿区商代板瓦发掘简报[M].华夏考古 ,2007(03).
[29]许倬云b:20。
[30]“方千里”是指长与宽都是千里。““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周礼·考工记》)。郑玄注:“方,犹等也。”。《礼记·王制》“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方十里者,为方一里者百,为田九万亩。方百里者,为方十里者百,为田九十亿亩。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为田九万亿亩。”。战国时期,1里300步,1步为6尺,1尺23,25px.方千里等于172889.64平方公里。而今陕西省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所以,方千里略小于今陕西省的面积。
[31]《礼制·王制》:“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馀以为附庸间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朌,其馀以禄士,以为间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
[32]《礼制·王制》。
[33]《国语·周语上》记载说:“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34]《诗经·驷驖》:“驷驖孔阜,六辔在手”;“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诗经·大东》。
[35]《单子知陈必亡》:“《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逸周书·大聚解第四十》:“辟开修道,五里有郊,十里有井,二十里有舍,远旅来至关,人易资,舍有委。市有五均,早暮如一,送行逆来,振乏救穷。老弱疾病,孤子寡独,惟政所先。民有欲畜,发令。”
[36]东汉经学家郑玄注《周礼·春官》“典命”时说:“五仪,公侯伯子男之五仪;五等,谓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即周朝官爵分九等,称九命。因而,郑玄说:“国家称城方,公之城盖九里,侯伯七里,子男五里。”。《诗·大雅·文王有声》歌颂周文王作邑于丰。郑玄注云:“天子当十二里”,案下文有夏殷,由《周礼考工记·匠人营国考工记·匠人营国》的“九里”是通异化的。郑玄推测,“或云周亦九里”。则公七里,侯伯五里,子男三里,不取《典命》注([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663页)。
[37]从《卫盉》、《五礼卫鼎》、《格伯簋》与《散氏盘》等等青铜器发现土地交换,转让的铭文,表示“田里不鬻”的局面开始动摇。由于战乱,人民流徒逃散,田地逐渐荒废,以至于要“料民于太原”,重新统计户籍(《国语·周语·仲山父谏宣王料民》)。
[38]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唐·杜佑撰《通典》卷七《历代盛衰户口》。
[39]据《逸周书.作雒解》记载,成周洛邑“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外城郭)方七十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北邙山),以为天下之大凑”。
[40]《春秋公羊传》桓公五年。
[41]《史记-太史公自序》。
[42]许倬云a,2011。
[43]顾栋高,《春秋大事表》(《皇清经解续编》本),表七之一至七之四。
[44]《左传》哀公二年载晋、郑铁之战, 赵简子誓词有谓: “克敌者, 上大夫受县, 下大夫受郡。”杜注引《周书·作锥篇》: “千里置县, 县有四郡。” 许慎《说文解字》言“周制天子地方千里, 分为百县, 县有四郡。”姚湘《郡县论》解释县地位之所以高于郡, 系因“ 郡远而县近, 县成聚富庶而郡荒陋, 故以美恶异等, 非郡与县相统属。战国时期, 三晋首先建立以郡统县的郡县制度。如《史记·秦本纪》:惠文君十年, “魏纳上郡十五县” 于秦。
[45]杨宽,2003.战国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后晓荣,2013. 战国政区地理[M].北京:文物出版社。
[46]刘庆柱.pp.261-269。
[47]苏秦说齐宣王道:“齐……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蹹踘者;临淄之途,车猸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战国策•齐策一•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宣王》)。
[48]散氏盘记载夨(cè)散两诸侯国订立交田契约,说明西周晚期公田(井田制度)开始动摇的社会现象(任会斌,2012.80件最有意思的中国青铜器:土地买卖契约-散氏盘[M].北京:文物出版社,第107页)。
[49]周朝时期,扬州、荆州适宜种植水稻;豫州、并州适宜种植“五种”;青州适宜种植稻麦;兖州适宜种植黍稷稻麦;雍州、冀州适宜种植黍稷;幽州适宜种植黍稷稻(冯柳堂,1993.p.5)。秦属雍州,适宜种植黍(黄米)、稷(粟)。 粟耐干旱、贫瘠,性喜高温,生育适温20℃-30℃。由于这种习性,被我国北方地区所普遍种植。
[50]《汉书•食货志》载李悝的记载:“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
[51]吴慧, 1985.pp.35 -65。
[52a]张念瑜. 先秦时期粮食消费量与粮食产量[Z]. https://zhangnianyu.blogchina. com/614556730.html。
[52b](《左传·阂公二年》。
[53] 《战国策·赵三·赵惠文王三十年》。
[54] 包括单人翻土和俩人合力的耦耕。《考工记•匠人》:“二耜为耦”。
[55] 宋振豪,2010.p.144。
[56] 《管子•轻重乙》:“河淤诸侯,亩锺之国也”。这就是说,经过淤灌的肥沃土壤,亩产1锺,即每周亩产10石;《史记•河渠书》说:“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西。”《论衡•率性篇》说:“魏之行田百亩,邺独二百,西门豹灌以漳水,则亩收一锺。”每周亩产1锺,也是10石;《史记•河渠书》记载:秦开郑国渠,“灌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锺”。也是每周亩产10石。
[57] 童书业,2019.中国手工业商业发展简史[M].M上海人民出版社,第7页。
[58]参考杨灿明 赵福军.行政腐败的宏观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2004(9)。)
[59] 参考张曾莲.政府行政成本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空间效应与门槛效应研究[J]. 浙江大学学报,2019(1);李君华, 彭玉兰.公共物品、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J]. 湖北省北经济学院学报,2017(3)。
[60] 童书业,2019.p.23。
[61] 《国语•齐语》记载管仲相齐,管仲“国中设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工设三族,商设三乡”即“六乡”。工商与庶人、人遂一样都是平民。《左传》哀公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国语·晋语四》:"工商食官。"韦昭注:"工,百工。商,官贾也。《周礼》 府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食官,官廪之。"在西周,王室和各诸侯国拥有各种手工业作坊,占有大量手工业者即"百工",并设工官管理。作坊内设有监工,督促众工劳动;生产用料及食宿皆由官府提供,按工师设计的官方"图程"生产各种器物,"工有不当,必行其罪"。
[62] (陆德富.2011。
[63] 杨善群..1996。
[64] 童书业,2019.p.23。
[65] 马克思,恩格斯,1972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p.37。
[66] 马克思,恩格斯,1972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p.26。
[67] 马克思,2000.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M].人民出版社.p.138。
[68] 《史记·货殖列传》。
[69][英]科林•伦福儒;保罗•巴恩主编,2012. 考古学:关键概念 [M]. 陈胜前,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0][美]L. S. 斯塔夫里阿诺斯,2012. 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第70页。
[71] 中国出土最早的青铜器物是甘肃马家窑文化的青铜小刀,年代约为公元前2900-2740年(李学勤,2005.青铜器与古代史[M]. 联经出版社.
[73]刘庆柱2010.p.203。
[74]红铜在自然界中存在天然矿藏,熔点只有1087℃,较易冶炼。青铜是红铜、锡、铅等元素的合金,冶炼技术出现较晚。《考工记》记载“金有六齐”,即青铜冶炼油有六种剂量,各元素不同的剂量冶炼出不同用处的青铜器;在自然界很少有自然铁。铁主要是以氧化物或者其他化合物的形式存在,铁矿石与普通石料难以区分,此外铁的熔点在1537℃,与青铜相比,难以冶炼,即便从矿石中提炼出来,也是呈现海绵状,需要捶打。白云翔(2005)认为中原地区人工冶铁制品以三门峡掳国墓地出土的西周晚期铁援铜戈、玉柄铁剑和铜胶铁叶矛等最为古老, 约当公元前8 0 年前后。但新疆地区的人工冶铁制品出现于公元前10 世纪甚至更早, 但其来源尚不明了,也没有对整个中国古代冶铁的发生及发展产生大的影响。
[75]《孟子 · 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
[76]据文献记载,中国砖瓦的发明约始于夏朝。迄今为止,中国第一瓦为宝鸡桥镇遗址发现的筒瓦和板瓦的残片,距今约4000 年;中国第一砖为蓝田新街遗址的陶砖,距今约5000 年(鹿习健.考古学视野下的砖瓦发明之辨[J].砖瓦,2016(08)。
[77]考古发掘表明,我国新石器晚期已经大量使用“白灰面”建筑涂料李乃胜;何努;汪丽华;凡小盼.新石器时期人造石灰的判别方法研究[J].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2011年03期)。
[78]版筑,即夯土技术。先秦时期中原地区城市、屋舍与道路工程,无一不依赖版筑。《诗经·鸿雁之什》:“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
[79] 刘致平(1957.p.22)。
[80] 李允鉌(1984.pp.29-31);陈弘、陈天声——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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